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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松江區佘山鎮老百姓政府部
發布公告
陸曉春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03月20日作出《附有違法建筑的不動產認定書》,現因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九十五條的要求,向你發布公示發貨《附違背法建筑工程施工的卡主產認為書》,參與出本發布公示的那一天起起,歷經30日,即稱為發貨。
郵件附件:《附有失法建造的不能特定物認定書書》